🪄 發票作廢期限說明
當期至跨期的關帳日前(一般預設為單月9日),ex. 5-6月的發票可以在7/9(含)前自行操作作廢。
※提醒您,只要是有跨期操作,ex. 7/5作廢5/20的發票,建議還是與公司的會計說一聲,避免會計已經提前完成申報作業。
單月10日~15日為申報期限的最後6天,關帳日後,系統會鎖定您上一期發票的作廢功能。
若您還有確定要作廢的發票並且向會計告知確認後,可以聯繫光貿客服,提供欲作廢發票號碼,由我們協助您將發票轉作廢上傳。
🧩如果會計已完成申報,無法再作廢發票,可以改開立折讓單的方式將發票全額折讓 點我查看如何開立折讓單
1. 點發票作業▸發票查詢▸找到您要作廢的發票後,選取右方內容藍色放大鏡按鈕 ,會進到發票主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