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選單

開立發票流程

※每張圖片都可以點擊放大喔!

🧩開立發票▸作廢發票

🪄 發票作廢期限說明
當期至跨期的關帳日前(一般預設為單月9日),ex. 5-6月的發票可以在7/9(含)前自行操作作廢。
提醒您,只要是有跨期操作,ex. 7/5作廢5/20的發票,建議還是與公司的會計說一聲,避免會計已經提前完成申報作業。

單月10日~15日為申報期限的最後6天,關帳日後,系統會鎖定您上一期發票的作廢功能。
若您還有確定要作廢的發票並且向會計告知確認後,可以聯繫光貿客服,提供欲作廢發票號碼,由我們協助您將發票轉作廢上傳。


🧩如果會計已完成申報,無法再作廢發票,可以改開立折讓單的方式將發票全額折讓 點我查看如何開立折讓單


1. 點發票作業▸發票查詢▸找到您要作廢的發票後,選取右方內容藍色放大鏡按鈕
,會進到發票主檔。


2. 當您開立發票後,系統會上傳到國稅局,待國稅局系統回傳上傳成功,才可以做作廢或折讓等操作。
    若發票狀態為「
待處理」、「上傳中」、「處理完成/待確認,表上尚未完成上傳作業,還無法操作作廢


3. ​當發票狀態為「完成」,表示財政部已接收完畢,這時候右上角就會有按鈕,點擊即可作廢此張發票。


4. 系統會跳出提醒框,請確認發票資訊無誤後,再按確定。


5. 系統會再次跳出提醒框,顯示發票已作廢。


6. 點擊作廢後系統會自動上傳作廢資訊給財政部,狀態為上傳中。
※提醒您,如果已有列印該張發票,請記得要回收並撕掉銷毀,避免有人撿到拿去做兌獎或是公司誤申報扣抵用。


7. 發票查詢的頁面也會看到此張發票型態顯示「發票作廢」,發票狀態為完成,表示此張作廢發票流程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