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用戶您好:
為維持服務品質並有效運用行政資源,自即日起針對「重複開立」服務訂定相關作業規範。
一般正常開立電子發票不受影響;惟因營業人因素導致需重複開立者,將依下列規範辦理,敬請留意並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 重複開立收費規範
- 第 1 至第 3 次重複開立免收處理費。
- 自第 4 次起,將酌收處理費。
- 處理費將依實際重複開立張數另行報價。
什麼是重複開立?
重複開立係指同一組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同時提供兩套以上系統使用,此狀況將會導致相同字軌號碼重複開立電子發票。
例如:
- 同一組字軌同時設定於 A 系統商及光貿系統。
上述情形可能造成發票重複開立,並需進行後續人工處理。
✨貼心提醒
請確認同一組電子發票字軌僅由單一系統使用,避免因字軌重複使用而造成重複開立及後續行政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