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對於「載具」的用詞定義:
載具:指經財政部核准,得以電磁錄記載或連結電子發票資訊之工具。
共通性載具:指經財政部核准,供買受人使用於所有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之載具。
總而言之,載具就是記錄電子發票的工具,包括手機條碼、悠遊卡、iCash等電子憑證,或信用卡、會員卡等,其中手機條碼及自然人憑證條碼則為共通性載具。
電子發票載具是儲存記錄電子發票資料的工具,而未歸戶的加值中心會員則以會員手機或者電子信箱做為儲存電子發票的會員載具,消費者亦可另選擇共通性載具儲存(例: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載具)
光貿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是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的共通性載具之一,所以您在光貿加值中心的發票,將會主動歸入加值中心平台的會員載具中,您就可以透過本平台查詢、對獎及通知,
未來如果想要辦理歸戶,在光貿加值中心的發票將會主動歸入您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會員載具中,就可以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做查詢,未來也將由財政部電子平台負責對獎及通知。
您好,您可以到發票查詢的頁面,根據賣家提供給您的連結或者資訊,查詢到您的發票後,找到歸戶的按鈕點擊。
如果還不是我們加值中心的會員,可以先加入會員,之後到會員中心的會員載具頁面,新增會員載具,按照步驟說明操作後,就可以進行綁定囉!
如果有操作上不明白的,可以參考發票歸戶操作說明
您好,將不同的載具登記於您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帳號下,好處如下: